浏览次数:1157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8 |
关于表彰第二届
“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的通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系统工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在全社会掀起了公民道德建设新热潮,涌现出一批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进一步发挥道德楷模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作用,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2012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推荐评选活动。经过基层推荐、审核公示、群众投票、评委评选等程序,曾汉文等10人被评为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石志雄等5人获得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提名奖,现决定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公民道德建设中争取更好成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见贤思齐,以道德楷模为榜样,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争做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模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宣传道德楷模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道德楷模,践行道德规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打造“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作出更大贡献。
附: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提名奖名单
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
兴宁市文明办
2013年3月22日
附:
一、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名单
1、曾汉文 刁坊镇郑江村党支部书记
2、钟建芳 福兴街道新联村村民
3、李乐珍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副主任
4、肖毅君 市环卫所垃圾运输车驾驶员
5、廖召龙 新圩镇蓝布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6、古兰燕 水口中心小学教师
7、朱玉洁 市人民医院心脑血管内科护士长
8、丁恩文 石马镇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9、何政科 深圳兴宁乡情网管理员
10、曾 新 黄槐中学教师
二、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提名奖名单
1、石志雄 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
2、朱小辉 市第一小学教师
3、钟永腾 兴宁市方圆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4、叶旅胜 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副所长
5、钟惠杰 兴宁市惠福粮食加工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