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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的通报
浏览次数:1157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8  

关于表彰第二届

“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的通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系统工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在全社会掀起了公民道德建设新热潮,涌现出一批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进一步发挥道德楷模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作用,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2012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推荐评选活动。经过基层推荐、审核公示、群众投票、评委评选等程序,曾汉文等10人被评为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石志雄等5人获得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提名奖,现决定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公民道德建设中争取更好成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见贤思齐,以道德楷模为榜样,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争做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模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宣传道德楷模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道德楷模,践行道德规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打造“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作出更大贡献。

 

   附: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提名奖名单

                     

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

                           兴宁市文明办

                           2013322

附:

一、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名单

1、曾汉文    刁坊镇郑江村党支部书记

2、钟建芳    福兴街道新联村村民

3、李乐珍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副主任

4、肖毅君    市环卫所垃圾运输车驾驶员

5、廖召龙    新圩镇蓝布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6、古兰燕    水口中心小学教师

7、朱玉洁    市人民医院心脑血管内科护士长

8、丁恩文    石马镇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9、何政科    深圳兴宁乡情网管理员

10、曾      黄槐中学教师

 

二、第二届“兴宁市十大道德楷模”提名奖名单

1、石志雄    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

2、朱小辉    市第一小学教师

3、钟永腾    兴宁市方圆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4、叶旅胜    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副所长

5、钟惠杰    兴宁市惠福粮食加工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