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34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10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积极营造“争当梅州推动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的良好氛围;营造加快推进 “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兴宁新姿”美术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
兴宁市文联
承办单位:兴宁画院
兴宁市美术家协会
兴宁市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主题:参赛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突出反映我市在实施“三园一区一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园、文化旅游产业园、现代商贸物流园、新中心城区、精致高效农业基地)建设中人们的精神面貌、建设场景、园区风貌、新城风光等。
三、作品规格:
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装裱后不大于200cmX200cm,版画、水彩、水粉画不大于150cmX150cm,装饰、漆画等不大于100cmX100cm。
摄影作品:参评作品为10寸照片,入选、获奖作品作者须提交不低于4M电子文档。
四、奖项设置:按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分别评奖,设一等奖各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各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各30名,奖金500元。并由主办单位发给获奖证书。入选作品拟在2013’客家文化艺术节暨世界客商大会期间展出。
五、时间要求:所有参赛作品须于2013年8月30日前交送兴宁画院,地址:兴宁市文化广场文学艺术中心东二楼。
六、作品归属:获奖作品展出后,拟出版“兴宁新姿”作品集,作品归还作者本人。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宣传、推介、出版。
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