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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村官”刘利娟获评梅州市道德模范
浏览次数:1065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19  

为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梅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开展了2013年度“梅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近日,评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诚实守信 ”“敬业奉献 ”“孝老爱亲”五个方面的道德模范10名、提名奖10名。其中我市在抗洪救灾中因公殉职的黄陂镇径口村干部刘利娟被评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同时,残疾人康复中心主任李乐珍、永和镇村民邓利洪分别获“敬业奉献模范提名奖”和“孝老爱亲模范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