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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政工专业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安排
浏览次数:1176    信息来源: 广东爱国主义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08-03  

  一、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内容分为公需课、专业课、选修课三类,依托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广东省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上学习平台”开展网络远程教学。

  (一)公需课

  在培训中心提供的网络公需课中选择。

  (二)专业课

  采用培训中心提供的《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三门课程。

  (三)选修课

  在培训中心提供的网络选修课中选择或参加各级政工类培训(按半天3学时计算学时)。

  二、培训要求

  1.完成课程要求。申报初级政工职称的,须在申报前修完2门(含)以上公需课和《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1门专业课,选修课不限;申报中级政工职称的,须在申报前修完2门(含)以上公需课和《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2门专业课,选修课不限;申报高级政工职称的,须在申报修完2门(含)以上公需课和《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3门专业课,选修课不限。所修课程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2.完成学时要求。学员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培训任务,当年超出72学时的不可跨年累计。申报各级政工职称的学员须在当年申报前完成培训任务。

  3.学习费用由学员自理。

  三、其它事项

  1.学员登录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hrssgz.gov.cn/pxzx/进入“网上学习”栏目或登录广东爱国主义教育网http://www.gdaiguo.com/进入“政工工作”栏目,选择“广东省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上学习平台”,按操作指引进行注册、登陆、缴费后即可选择课程学习。完成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后,在网上提出申请打印《继续教育证明》,由培训中心确认、打印并盖章。

  2.网络课程所需教材、发票和《继续教育证明》等事项请与培训中心联系。联系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地铁5号线小北站A出口旁)2楼202室;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客服热线:(020)8355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