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99 发布时间:2017-09-10 |
不留名的救人英雄 热心公益的义工
陈华光,男,1964年6月生,兴宁市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
2016年2月13日52岁的陈华光成功救起一名落水者。那天上午9点左右,正在宁江河堤散步的陈华光忽听有人大叫“救命呀!有人落水啦!”循声望去,只见落水女子被急流冲出约20米远。陈华光赶紧跑过去,未及脱鞋便跃入水中,几经周折,才奋力把女子拖上岸,并对其进行施救,落水女子慢慢苏醒过来。这时,民警来了,而陈华光却悄悄地离开了现场。直到节后上班,民警找到兴宁市国税局,同事们才知道陈华光就是“潜伏”在自己身边的、兴城人民正在寻找的“救人不留名”的英雄。这已是他自高中到现在先后第四次跳水救人。此外,陈华光还是兴宁市“阳光义工”最早的会员之一,古道热肠,人走到哪里,就把好事做到哪里;经常利用节假日积极组织并参加法制宣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救助贫困学子家庭等公益活动。他用自己的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新风尚,传递并弘扬着社会正能量。
陈华光荣获2016年度“广东好人”称号;“梅州市见义勇为”称号;2016年度梅州市十大公益人物;梅州市国家税务局三等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