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63 作者: 宣传部2 发布时间:2019-09-23 |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从2019年9月23日起至11月22日,对市委宣传部开展巡察监督,为期2个月。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联系信箱、信访电话和邮箱。巡察联系信箱设在市委宣传部办公楼底层门口;信访电话: ***********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信访邮箱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兴宁市委第二巡察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