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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
浏览次数:0  作者: 文明办  信息来源: 掌上梅州  发布时间:2024-01-17  

近日,记者获悉,兴宁市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20件具体任务已全面完成。

一、 优化生育支持政策

全市已完成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9074人,完成率100%。2023年兴宁市产前筛查任务为3928人,至12月22日,已开展孕产妇地中海贫血筛查5454例,完成率138.85%;唐氏综合症筛查4094例,完成率104.23%;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筛查3930例,完成率100.05%。2023年11月已完成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630个,超额完成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400个的任务。4月底已巩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已落实学前教育生均拨款不低于每人每学年500元,至2023年12月22日,全年共下达资金1227.43万元。

二、大力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23年11月,全市完成两次医养结合服务率已达38.35%,超额完成65岁及以上老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超30%的任务。径南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于2023年12月28日开业运营。黄陂镇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总投资388万元,整体工程完成95%。2023年确定的28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已于9月底全面完成改造并验收,全市实际完成改造328户,超额完成任务。

三、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

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53元、300元提高到676元、311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949元提高到2017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313元提高到1359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8元、252元提高到195元、261元。

四、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2023年8月底已完成4期“粤菜师傅”培训,共培育“客家菜师傅”226名;已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共3301人,其中,“粤菜师傅”培育226人,南粤家政培训1323人,农村电商培训331人,其他各类培训1421人。8月底已完成各类南粤家政培训1323人,其中居家服务300人、母婴照护353人、养老195人、医疗护理475人。

五、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23年发放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144户,共投入资金25.02万元,超额完成为45户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任务。已完成东苑路片区、环城北路片区、曙光路教师村片区、郊区派出所片区等12个老旧小区改造,总投资3300万元,惠及居民680户,超额完成计划改造8个小区的任务。

六、开展“放心消费粤行动”

2023年共完成“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130家,完成年度任务108.3%;“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25家,完成全年任务100%。

七、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

对兴宁市14座病险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目前白水、石蕉、鹅丰塘等14宗水库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新建管理房。

八、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测力度

至2023年12月15日,全市已抽检3810批次食品样品,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千人5批次,完成任务100.2%。至12月18日,兴宁市已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36036批,其中合格35654批次、不合格382批次,合格率为98.93%。下架销毁不合格蔬菜3063.318千克、水产品 7.85千克,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

九、提高惠企利民服务便捷度

已配合梅州市完成55类涉企诉求分办场景事项职责清单确认工作,做好市场主体诉求工单处办工作。2023年兴宁市共受理市场主体诉求工单1宗,按时办结率100%,办结满意率100%。兴宁市在少年宫搭建了青少年服务热线服务平台,免费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综合服务。组建了线下心理辅导志愿队,2023年共接受心理咨询486人次,举行心理团辅活动55场,线下受益群众5500人,线上受益群众逾万人。邀请广东省团校讲师开展了特色专题宣讲,举办了青春有约·幸福“心”课堂等心理辅导活动,组织30多名社会志愿组织负责人和志愿者参与了心理辅导培训活动,做好青少年服务热线的宣传普及。

十、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已编制完成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勘查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和项目施工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