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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会议要求


加强公益宣传 推进文明创建

日期:2017-09-20 浏览数:332

  本报讯 9月14日上午,我市召开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会,要求规范城区规划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增加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厚的创建文明城市氛围,展示城市新形象。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小娟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户外广告管理现状,解读了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重点路段的户外公益广告宣传设置进行了任务分解。
根据《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镇街创建工作》的要求,户外公益广告占发布广告的比例不低于30%。目前,我市户外公益广告数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何小娟指出,公益广告宣传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对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思想品德建设,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和广告公司一要提高认识,增加公益广告发布数量,扩大核心价值观广告覆盖面。二要全力支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做好创文创卫的公益宣传。三要保持常态。要立好规矩,制订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的具体规定,健全制度,全面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依法依规做好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确保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有规划、有审批、有日常监管。
  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会后,接着召开了创文迎检工作会。会议解读了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内容、要求和调查问卷。近期,省文明办专家组将到我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活动。何小娟指出,创建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创文势在必行,志在必得。她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要突出重点,对照创建标准,逐一落实,确保各项检查项目不丢分、不失分,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幸志坚 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