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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期刊: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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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全面实施森林防火管理条例

日期:2018-09-05 浏览数:1288

  本报讯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成立检查组,对我市开展《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副主任廖红彬,市委常委、副市长姚智超参加了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新圩镇新丰村等地,现场检查了部分山火情况和树木补种等工作情况,并通过召开汇报会,分别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情况。
  据悉,《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宣传、投入、执法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落实防火工作责任,严防山火发生,强力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14宗,罚款14600元,查处山火刑事案件10宗,处理火灾肇事者10人。
  检查组认为《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情况良好,主要体现在政府重视,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敢于作为、严于执法,保护森林成效明显,为我市生态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何建元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宣传力度、投入力度和执法力度,多措并举,全面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同时要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森林火源管理责任,确保《条例》落实到位,为我市构建“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新格局服务。(广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