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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结合实际 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日期:2019-07-31 浏览数:1127

  本报讯 7月23日,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丘孝东、何建元、罗利娜、何志平以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作出“四个到位”的重要指示,就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我们开展好主题教育、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一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细致学习、融会贯通理解。二要对标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兴宁当前实际,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加快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突出抓实抓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深入研究政策吃透精神,抓住用好中央、省委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进一步梳理汇总项目,强化对接沟通协调,全力争取各项扶持政策、扶持项目在兴宁落地落实见效。三要聚焦“四个到位”要求,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预热工作,全力为我市开展主题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宣讲工作的通知》等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突出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和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市统一战线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引导各民主党派不断增强“四个认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持续推进“三好一正”工程,为推动兴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要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在学深悟透、宣传培训和“深调研”上下功夫,把学习《纲要》成效转化为推动兴宁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会议通报了兴宁党政考察团赴五华县、蕉岭县、大埔县学习考察工作情况。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县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标先进,取长补短,坚定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共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创新举措不务虚、奋起直追不懈怠,真正把学习考察的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加快推动兴宁振兴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赵玉龙 游伟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