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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四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示
浏览次数:1467      发布时间:2015-09-17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发挥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梅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审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委宣传部于2015年4月开始在全市开展梅州市第四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工作。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评委会评审,评定罗福星故居等10家单位为梅州市第四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9月2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市委宣传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2251001,电子邮箱:mzswxck@163.com.
附:《梅州市第四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定名单》
 
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
2015年9月17日


 

梅州市第四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定名单
 
1、坚真故居陈列室
2、罗福星故居
3、张弼士故居
4、中国移民纪念广场
5、丘哲故居
6、梅州市梅县区九龙嶂革命根据地
7、兴宁市历史纪念馆
8、兴宁市博物馆
9、兴宁市合水革命烈士陵园
10、平远县毓秀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