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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将确权到户

日期:2018-03-21 浏览数:2367

  本报讯 近日,广东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将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
  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主要涉及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等经营性资产,和用于教育、科技等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广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