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助力摩托车整治行动
日期:2018-08-15 浏览数:1736
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全民文明交通,努力创造一个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团市委、公安局团委及交警大队根据《兴宁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部署,组织暑期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到城区主要街道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
大学生志愿者经过动员和简短的培训后,按城区道路网格化管理模式分成5个小组,从8月8日至14日,连续5天与执勤民警一起在街(路)上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服务活动。重点对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为求助市民给予及时的帮助,并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如图)。
在这次活动中,志愿者们当起了交通安全宣传员、文明交通劝导员及市民的服务员,进一步传承和发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他们热情的服务态度和奉献精神获得了过往市民的一致认可和称赞。
通过一个星期的超常规措施铁腕整治,目前城区驾乘两轮摩托车戴头盔率大幅提升,只有一少部分人仍然不戴安全头盔。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坚持天天整、滚动整、反复整、白加黑整,未戴安全头盔一经查获,要求其观看警示教育片半小时、戴红袖章协助交警执勤半小时、抄写宣传资料提高安全意识,登记姓名、单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关注兴宁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同时给予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请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它是生命安全的重要保证。(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