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税务局采取“四项措施”
促廉洁保平安过 “双节”
日期:2018-09-27 浏览数:1767
兴宁市税务局高度重视“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关于“四风”问题的监督工作,坚定不移地执行好中央的有关要求,做到监督执纪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平安廉洁过“两节”。
一是强化宣传、严明纪律。该局监察室利用微信群向全局干部职工送上“廉政寄语”,提前打好廉洁“预防针”,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好《准则》和《条例》,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反腐倡廉教育,强化节日纪律宣传,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是加强监督、开展检查。采取不打招呼、不漏消息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查看办公场所、办税服务大厅、机关股室和各基层分局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上下班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纪律、办税环境等情况,以突击检查方式,确保掌握真实情况。
三是深入基层、掌握情况。通过对基层分局人员的谈心谈话,加强与广大党员干部的沟通联系,详细了解各部门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机构改革任务过程中的思想动态情况。扎实做好谈话提醒工作,进一步严明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机构改革“六大纪律”要求,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四是签订承诺、构筑防线。认真落实梅州市税务局《关于深入治理“红包”问题的通知》有关精神,开展拒收“红包”倡议活动。组织每一位干部职工(含协税员)签订《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和《清退收送“红包”礼金登记表》,交监察室存档备查,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切实履行自己的承诺,摒弃犹豫、观望、侥幸等错误心理,坚决不送、拒收、清退“红包”礼金。(刘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