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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期刊:201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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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多措并举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日期:2018-10-04 浏览数:1783

  我市日前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媒体见面会,通报了我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省挂牌督办和“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工作的相关情况。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我市今年以来发生了“1·1”“7·11”等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相关事项进行督促整改。为此,我市全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围绕做好“两个研判”、开展“三大整治”、狠抓“四个宣传”、压实“五个责任”、启动“三个机制”等工作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农村交通、排查道路隐患、严查交通违法、强化宣传教育等,努力实现“夏季攻势”专项行动“三降一升”目标,确保在今年底顺利“摘牌”。
  加强组织领导
  被列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挂牌督办单位后,我市高度重视,形成了以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为第一召集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于8月下旬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省挂牌督办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省挂牌督办事项和“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列出清单,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启动突击检查机制、考核通报机制和联席会商机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此外,各成员单位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第一召集人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及隐患问题治理,高位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或再次发生较大事故的,兴宁市联席会议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狠抓农村交通
  针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相对严峻的局面,我市不断筑牢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防线,努力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好转。
  至今年8月,我市对集中用工、有大量人员运输需求的农村经济组织进行了排查,检查人员运输车辆、驾驶人及行驶路线安全状况等,并责令有相关违法问题的企业、经济组织停业整改。全面铺开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新机制,对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督,依法严厉查处。
  按照省要求,我市严格落实农村交通管理“十项措施”,扎实开展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实体化运作。至目前,全市20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交管办、496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共有交通安全劝导员2548人。为解决农村“两站两员”经费保障问题,我市以每个劝导站每月300元的标准拨款170多万元,作为2018年度 “两站两员”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工作经费,并准备将此经费列入2019年及以后的年度财政预算。
  排查道路隐患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我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全力推进今年省、梅州市、县三级督办隐患路段治理。
  今年,我市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平安村口”建设,以农村道路客车、校车通行路段、旅游线路和临水、临崖路段为重点开展治理。对农村地区村道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山区行政村村道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路段路侧防护缺失的情况,并增加防护设施,为群众出行构筑一道“安全网”。
  据统计,我市安监、公路、城综、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至今已联合排查道路交通隐患97处,镇(街道)排查乡村公路道路隐患190处,摸清国、省道等交通干道与沿线村道交会路口数214处;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按照“五个一”标准开展“平安村口”建设71处,排查205国道2670公里至2690公里路段隐患53处。至目前,我市已投入12万元对205国道2670公里至2690公里路段安防设施进行细化优化。其中,更换标志牌5块、新增标志牌66块、增设道路口桩63根、增设爆闪灯1台、重划标线10235平方米,封闭风险路口1处。
  严查交通违法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强化严重违法行为路面查处力度,采取异地用警、统一行动和多部门联合等方式,大力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严查严处各项突出违法行为。行动开展以来,依托执勤点和执法站,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等四道关口,加强对大客车的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畅安2018”专项行动,利用测速设备,结合路面巡查,及时查纠超速违法行为。不断加大对酒驾、醉驾、毒驾“三驾”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农村地区货车、农用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车窗玻璃遮阳膜不达标、超员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抓好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督促交通、旅游部门落实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监管责任,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从事营运活动、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等行为。
  为加强对货车超速超载的整治力度,我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交叉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大力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货运源头单位、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流动治超路段“四大阵地”攻坚作用,落实拦截、称重、卸载、处罚措施,严查严处逃避检测及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冲卡、堵路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利用治超点、停车场开展货车安全状况检查,对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车辆灯光、反光标识、防护装置、警示标志等不规范设置的“带病”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据统计,我市8月共查处涉牌涉证汽车31辆、摩托车1156辆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660起,查获酒后驾驶54人、刑拘23人;查处有违法行为的搅拌车、泥头车104辆,货车改装改型71辆,货车和危运车超载88宗,“两客一危一货”疲劳驾驶17起,客车超员4起,无证驾驶和准驾不符420起;查处违法运载学生车辆27起、农村面包车、小面的、三轮车超员载客50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1004起,违停1354起,斑马线不礼让行人496起,闯红灯382起,闯禁行368起,乱用灯光206起;利用稽查布控和鹰眼系统查处交通违法车217辆,逾期未年检车26辆。
  强化宣传教育
  为推进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我市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以来,我市在电视台、电影院、“双微”平台、客运站场、客运车辆等播放夏季交通安全出行警示教育片。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渠道,曝光一批今年以来酒驾等严重违法和事故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警示力度。每月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每月通过媒体平台开展一次佩戴安全带专题宣传,使安全带即是“生命带”的理念深入人心。
  同时,我市还分批组织举办安全驾驶培训班,对辖区所有客货运企业驾驶人进行一次深度教育培训,并督促企业结合近期发生的较大交通事故,围绕防御性驾驶以及雨雾恶劣天气下的安全行车技巧、应急处置措施等重点进行学习、训练。
  目前,我市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5场次、悬挂横幅156条、兴宁电视台播出相关新闻6条、电视栏目播放工作动态7期、平安南粤网刊登相关文章3篇、梅州警视网刊登2篇、兴宁市公安局网页刊登13篇、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安全警示共39篇次,发放宣传资料共计3万多份。(陈思杰 钟思婷 刘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