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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期刊: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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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公开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情况

日期:2019-03-13 浏览数:2215

  根据兴宁市委统一部署,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福兴街道、永和镇、龙田镇、叶塘镇、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民政局、市粮食局、市科工商务管理局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上述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均表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梅州市委、兴宁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情况予以公开。
  一、福兴街道党工委
  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福兴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够严格, 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不扎实。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不够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缺会少课”现象突出,党员干部理论基础薄弱,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不彻底,对“两新”组织党支部的监督管理缺位。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落实河长制工作重留痕轻实效,复绿林地有行动无成效。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传导廉政建设压力层层递减。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白单列支工作经费现象时有发生,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廉政风险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意识。二要始终以党的思想建设为根本,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三要始终以党的组织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四要始终以党的作风建设为导向,领导干部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五要始终以党的纪律建设为准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龙田镇党委
  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足
  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龙田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进社区不力,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格,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危房改造对象审核不够严格,整治畜禽养殖的环境污染工作力度不足、进度迟滞。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工作短板较多,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较为薄弱,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个别机关干部作风松散,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不健全,落实“三转”工作不到位,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抓早抓小工作乏力。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报销审批把关不严,国有资产收益存在流失风险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不断强化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二是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党建工作的全过程。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提升决策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永和镇党委
  落实党建“规定动作”打折扣
  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永和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停留于一般性的传达学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主动性不足。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不够规范。抓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够强,缺乏对下属基层党组织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考核,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部分村党支部长期未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白单报销较多,监督村账不力、审核把关不严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二要认真落实党建“规定动作”, 建设坚固的战斗堡垒。三要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层层传导党廉压力。四要规范经费开支,不断强化风险防控。
  四、叶塘镇党委
  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市委机动巡察一组对叶塘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全面深入,未结合“兴宁次中心城市”定位制定具体措施。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贯彻落实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理论中心组学习虚以应付、专题学习较少,农家书屋使用率低,对宣传内容把关不严、出现部分偏差。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农村党员日常教育缺少有效载体,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个别工作人员慢作为,履职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严实,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征地拆迁资金使用不规范,出租集体资产手续不严谨,收取租金不及时,大额工程未经财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持续正风肃纪。
  五、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履行市场价格监管职能不够到位
  2018年9月5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改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全面深入,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不够严格,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敷衍应付,重项目审批、轻跟踪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推进党建工作不够严肃认真,民主生活会没有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后续整改缺失,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开展日常监督、纪律教育、抓早抓小、以案警示工作不扎实,廉政氛围不深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强化党建主责主业意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四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六、市教育局党委(党组)
  破解教育工作难题担当作为不够
  2018年10月11日至1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结合教育工作职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发展措施不够具体有力,学校大班额现象仍然突出,对学前教育的教师队伍“入口”和教育资助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农村山区学校师资薄弱。“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完善、执行不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边缘化、“空心”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日常党性教育锻炼不够扎实、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重形式轻实效,批评与自我批评“蜻蜓点水”,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超职数配备干部,对下属学校临聘人员底子不清、管理缺位。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差距,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下属单位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国有固定资产租赁价格不合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增强抓党建意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持之以恒抓好“四风”整治。四是规范选人用人,抓实教师队伍师德建设。五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七、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职能不扎实
  2018年10月12日至11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土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倒置,先“决策”后“议事”。党组理论中心组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效不明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未对镇(街)履行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垦造水田工作步伐缓慢,解决留用地问题迟滞,削坡建房搬迁治理工作完成率较低,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不力,土地执法监察及治理整顿效果不够明显。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纪律教育氛围不浓,干部职工法规意识淡化。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严格,违规扩大财政资金支出范围,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持之以恒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发挥“头雁效应”。二要持之以恒抓好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三要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 四要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
  八、市住建局党组
  行政执法监督过于松软
  2018年9月4日至10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未按照市委《关于印发巡察发现问题清单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大量市政工程项目以“事后通报”代替“事前研究”。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推进重点项目力度不足,公租房建设迟缓,超预算投资现象严重,治理违法建筑过程中存在乱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松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费收缴不及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以案治本”警示教育缺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拨付使用资金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两个维护”。 二要夯实党建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要压实“两个责任”,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四要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九、市广播电视台党组
  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
  2018年9月4日至10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广播电视台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不充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扫黑除恶”等的宣传工作曾一度滞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基础不牢、工作不够扎实有力。执行党组议事制度不够严格,重业务,轻党建,长期未专题研究落实党建工作,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发言提纲有网上抄袭现象。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聘用临时工数量较大,且临时工担任部分乡镇广播电视站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重布置、轻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广告收入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二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打造坚强的基层党组织。三要落细落实党廉责任,从严推动作风纪律建设。四要完善财经管理制度,加强收支监管力度。
  十、市民政局党组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
  2018年10月17日至11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未能结合民政事业发展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党组会与行政办公会混开、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现象, 党组凝聚力不够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不规范不严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对民办养老机构监管不力,整治不够彻底。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不力,权力寻租风险点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对下拨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不严,长期滞留财政专项资金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问题。五是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
  十一、市粮食局党组
  粮食收储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2018年9月5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粮食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粮食行业政策缺乏系统研究,对粮食市场动态信息的了解和判断不够全面、清晰,执行中央、省和梅州市涉粮政策不到位。弄虚作假“应付式”学习现象比较严重,有网上抄袭现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意识形态阵地安全理念欠缺。党建主责意识不够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缺乏整风精神搞“一团和气”。下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转移公务用车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推进迟缓,崇廉拒腐的制度约束不严格和文化氛围不深厚,履行监督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比较缺失,粮食收储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未按财务规定设立和管理资金账户,专项资金的拨付审批流程不严格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二要牢固树立“最大政绩观”,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三要坚决压实“两个责任”,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十二、市科工商务管理局党组
  党建工作主责意识薄弱
  2018年10月11日至11月10日,市委机动巡察一组对市科工商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存在差距,破解阻碍工业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困难矛盾的措施不够有力有效。未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主责意识薄弱,党内政治生活标准不高,民主生活会走过场、辣味不足,下属企业党支部软弱涣散,多年没有开展组织生活。“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推进谈话提醒“日常化”工作差距较大。“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白单报销较多,公产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够,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筑牢“四个意识”,着力提升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规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