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田镇荣获我市首个 “省级卫生镇”
日期:2019-03-28 浏览数:1685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出了《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授予普宁市、怀集县、惠来县和外砂镇等51个城镇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卫生镇 (县城)称号的通知》,其中,我市龙田镇被评为“广东省卫生镇”,这是我市第一个获此殊荣的乡镇。
2017年1月,龙田镇启动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工作。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镇干部、群众在镇党委、政府的带领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系统谋划,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广东省卫生镇”创建工作。该镇在宣传教育、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食品卫生监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如今的龙田镇已然成为兴宁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道最靓丽的风景线。
两年来,该镇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发动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建立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引导群众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在全镇范围内推行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带队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共51名干部分成6个小组,实行“分片”“包干”。同时,开展“环境卫生日”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村(居)组织干部群众分片区开展清扫工作,推动形成镇村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全面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与此同时,龙田镇着力开展无证餐饮整治,使各小餐饮经营单位基本做到证照齐全、制度上墙、持证上岗等规范标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新农村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