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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梅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2019-05-15 浏览数:2366

  本报讯 去年底,省第五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梅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意见。5月9日,督察组向梅州市进行了情况反馈。省督察组组长梁川通报督察意见。梅州市委书记陈敏作表态发言,市长张爱军主持会议。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丘孝东等在梅州主会场参加了会议。罗利娜、何志平等市领导在兴宁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督察组认为,梅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全域生态保护,大力推动“无废梅州”,努力建设全省生态功能区先行地,大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截至2019年3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97宗环境举报问题已办结453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存在生态环保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突出;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等问题。
  督察要求,梅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要深入推进全省生态发展区先行地建设,坚定走生态富民强市之路,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统筹推进问题整改,标本兼治、一体落实,严格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
  陈敏表示,反馈意见是一份内容详实的“生态体检”报告,对于梅州加强生态保护,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绿色发展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推动作用,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接下来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把坚决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坚决克服自满松懈、畏难退缩、简单浮躁、与己无关的四种消极心态,从严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聚焦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斗争精神,敢于迎难而上,全力以赴打好生态发展持久战、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三场战役”,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泽被梅州大地。
  督察强调,梅州各级市委、市政府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意见反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梅州有关部门办理。 (广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