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
关于检举揭发李永健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按照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今年6月,梅州市公安局成立“606”专案组对以李永健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进行深挖扩线。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以李永健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惯用设局、设套手段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借机通过“套路贷”强取豪夺等恶劣行径牟取了巨大的非法利益,同时不断拉拢社会劣迹人员、采用持刀、枪等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有组织、有规模的涉黑恶团伙。自2009年起,该涉黑恶犯罪团伙采用胁迫、恐吓等软硬暴力手段,在兴宁实施了多起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的社会秩序、治安秩序,严重破坏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给当地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截至目前为止,公安机关已抓获李永健及涉案团伙成员三十余名,为深挖余罪、扩大战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敦促以李永健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的同案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凡检举、揭发该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它个案,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予以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三、公安机关呼吁曾遭受过该涉黑恶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者,以及目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和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及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被害人、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人:“606”专案组李警官
联系电话:18823019110(工作时间段接听来电)。
梅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