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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19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工作

日期:2019-11-16 浏览数:2115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事业单位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兴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教育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科工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主办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于2019年10月18日至11月1日,对22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开展了实地检查。
  本次检查根据分类选取、随机抽查的原则,按照8%的比例,从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公示信息抽查—双随机抽查”中抽取了黄槐中学、实验学校、文峰幼儿园、少年宫、望江狮移民电站、大坪镇卫生院、业余体育学校、农作物病虫测报站等22家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填写核查记录、反馈检查结果等形式进行。其中重点检查了事业单位是否在主要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开办资金及经费来源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宗旨与业务范围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法人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等10个登记管理事项以及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是否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年度报告、是否依法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等10个年度报告内容。
  从此次抽查的22家单位来看,均能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职,规范管理,单位运行良好。
  但在实地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也指出了当前事业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法人公示信息检查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仓促应付检查甚至对检查情况毫不熟悉。二是个别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年度报告提交公示工作不重视,任由单位财务人员简单、随意应付,对单位业务开展情况采取复制粘贴上一年度的工作敷衍塞责,法定代表人没有审核把关或审核把关不严。三是对登记管理事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信息。四是法人年度报告书没有按时提交公示。五是事业单位没有安排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工作。(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