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七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公布
我市3人入选
日期:2019-11-24 浏览数:3027
本报讯 记者从市文化馆获悉:经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严格评审,我市非遗项目“兴宁根雕技艺”代表性传承人陈昔陶、“陈华记凉茶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陈国文、“李家教拳”代表性传承人罗旺平被评定为梅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直以来,兴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积极做好各级非物质文化遗项目的申报、保护传承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各级专家的积极性,认真开展普查、挖掘,组织人员做好项目资料整理、申报等工作。至2019年,我市申报的非遗项目共有39项,其中列入省级保护项目5个,列入梅州市级保护项目14个,列入兴宁市级保护项目20个。(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