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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梅州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引导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农村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经梅州市委宣传部、梅州市文明办审核、研究,决定命名兴宁市人民法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兴宁市黄陂镇径中村为梅州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