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01 发布时间:2015-05-29 |
陈锦华
——粤赣边区军政委员会委员
陈锦华(1906 — 1935),字罕,又名济民,兴宁福兴人。1920年考进兴民中学,1925年进入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随国民革命军第二次东征到达兴宁,被留在国民党县党部工作并领导农民运动。翌年2月,中共兴宁小组成立,陈是党小组成员。同年夏,经陈等人的艰苦发动,全县农会组织很快由平原地区发展到山区。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陈锦华到汕头向彭湃汇报工作。正欲返回兴宁时,遭反动当局逮捕。遭受严刑折磨达半年之久,陈锦华始终不吐实情,后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嗣后,经常活动于神光山和县北部山区罗浮等地,成立农会组织,建立党支部。
1929年春,中共兴宁县委在丰顺斗溪改选了县委领导机构,陈锦华任县委书记。同年6月,龙川县第一次党代表会在园田禾场背召开,成立了中共龙川县委会,陈锦华当选为县委书记。同年8月,中共兴宁县委在九龙嶂召开党代会,大会选举陈锦华为县委书记。会后,陈锦华、罗屏汉来到罗浮、大坪发展农会组织,建立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这一年,党的基层组织有了很大发展,全县下设10个区委,党支部发展到77个,党员700多人。
次年5月,陈锦华被选为东江工农兵政府执行委员。12月,以东江特派员身份到兴五龙县委所在地新村苏区指导工作。1931年4月,党内肃反运动扩大化,陈临危受命,接任兴五龙县委书记。次年3月,调任安远县委书记,配合中央苏区,粉碎国民党军队对中央苏区的第四次“围剿”。
1934年7月调往瑞金中央军区政治部工作。红军主力长征后,任粤赣边区军政委员会委员。次年6月,回寻乌、兴宁一带从事秘密工作,在寻乌蛤蟆村遭敌围捕,被关进兴宁县政府监狱,坚贞不屈。关押十多天后,终因伤口发作而殉难。
1952年7月,经兴梅专署批准,将烈士家乡命名为锦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