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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区英雄儿女之蔡梅祥
浏览次数:1084      发布时间:2015-05-29  

蔡梅祥
——粤赣省临时苏维埃执行委员、中共兴龙县委书记


  蔡梅祥(1907 —1934),兴宁大坪吴田村人。出生于农民家庭,村中学校毕业后,1926年在黄坑小学教书为生。192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根据党的决定回到家乡从事革命活动,在黄坑、吴田、黄沙塘等地从事农运工作和建党活动。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任中共岗马龙坪(罗岗、罗浮、石马、龙田、大坪)区委书记。次年10月,被选为中共兴宁县委委员、县革委委员。1930年12月,任中共五兴龙县委常委。
  1932年4月,陈锦华调任安远县委书记后,蔡主持五兴龙县委工作。其时由于苏区“肃反”扩大化,许多同志被当作“AB团”分子杀害,值此极其困难的条件下,蔡梅祥与罗义妹等恢复了党和革命群众团体组织,吸收了一批游击队员。6月,根据上级指示,在新村黄沙溪成立了中共兴龙县委员会和兴龙县革命委员会,蔡梅祥任县委书记、县革委主席,兼任县工委主席;成立了共青团兴龙县委会,重新建立了兴龙县游击队(包括驳壳队)。蔡梅祥为书记的兴龙县委成员等,身先士卒,不畏艰难,亲自带领县游击队捉土豪、剪电线、贴标语、撒传单,攻打地反武装。先后烧了兴宁合水、白泡(通往江西的必经要道)后备队炮楼,以及合水、白泡公路大桥,牵制了敌人北上围剿中央苏区的兵力。
1933年9月,根据苏维埃中央人民委员会指示,成立粤赣省临时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大会选举钟世斌、刘晓、罗屏汉、蔡梅祥等37人为执行委员。在中共粤赣省委领导下,蔡梅祥坚持在兴龙寻一带活动,广泛动员兴宁、龙川人民配合前方红军粉碎敌人围剿。
  1934年冬,为了配合主力红军长征,扫清敌人的反动据点,罗屏汉在赣南省军区写信命令兴龙县委限期烧掉寻乌岑峰炮楼。蔡梅祥迅即派古汉中、梅贯华等四人化装潜入岑峰,机智勇敢地攻占了岑峰炮楼,缴获一批枪枝,放火烧了岑峰炮楼,胜利完成任务,受到赣南省军区的表扬。
  1935年8月3日,蔡梅祥在大坪南蛇坑村工作时,被敌围捕。后押至兴城,惨遭杀害。时年2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