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15 发布时间:2015-05-29 |
何亚清
——全心全意为革命的女共产党员
何亚清(1908—1930),出生于兴宁县永和区仁里乡农民家庭。6岁丧母,9岁时被送至本区湖尾乡板塘村潘家做童养媳。就在这个家庭,何亚清受到了革命的熏陶影响,从少年时代起就向往革命,支持革命。15岁与潘火昌结婚后,就一直跟着丈夫参加革命活动。
1926年10月,湖尾乡农民协会正式成立,亚清与火昌一起动员家里弟、嫂6人全都报名参加,并和丘有招一起积极串联发动乡里妇女踊跃入会。在她的带动下,湖尾乡980多农民踊跃报名,为当时全县入会人数最多的一个乡。火昌被选为农协会副主席。尔后,建立了湖尾乡农民赤卫队,火昌任队长。为了解决赤卫队枪械不足问题,亚清不惜卖掉水牛一条,稻谷700多斤,换回广东七九步枪一枝和大刀、梭镖、火铳枪一批。在1927年兴宁“九三”暴动中,亚清承担了后勤和后续援救任务。次日,红12团在湖尾乡成立,亚清和丘纯娣任团部宣传员。在新成立的湖尾苏维埃政府中,火昌任副主席兼财粮委员,何亚清任宣传委员。10月初,她和火昌在本村湖洞学校双双宣誓入党。
1928年3月,根据组织上的指示,亚清与潘火昌几经辗转,和罗屏汉、陈锦华等来到大信开辟革命根据地。亚清负责根据地及周边地区的妇女工作,足迹踏遍五兴龙边境的二十多个乡镇。
1930年10月15日,何亚清不幸落入敌手,经百般折磨致死。牺牲时年仅2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