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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杯花舞省级传承人林惠文
浏览次数:1837  作者: 兴宁市文广新局  信息来源: 兴宁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5-07-31  

       林惠文,男,1950年11月出生,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退休干部,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梅州市舞蹈家协会理事,兴宁市舞蹈家协会会长,是兴宁杯花舞第三代传承人。
      他于1968年参军,1979年调入兴宁文化馆,任舞蹈辅导干部,一直从事群众舞蹈辅导工作,坚持深入基层,潜心挖掘、整理客家民间舞蹈素材,特别是对清代在兴宁民间流行的道教法事舞蹈认真研究,吸收杯花舞传承人的表演技艺,针对其特点,不断推陈出新,加工提高。并认真做好传承工作。在杯花舞表演和传授过程中,他巧妙地运用击杯和舞蹈艺术,以“摇杯、滚杯、甩杯、磨杯、转杯、杯花出手”等击杯技巧和“云步”、“横步”、“跪步”、“下板腰”等舞蹈动作,不断提高杯花舞的表现力,使敲击的瓷杯发出多变的节奏和清脆悦耳的声音,使舞蹈给人以热烈、欢快、优美的艺术享受。
      他积极探索,推陈出新,编导杯花舞,取得显著成绩,编创的杯花舞《明月照山乡》在1983年获广东省群众舞蹈作品评选二等奖,杯花舞《杯花声声》在2005年获岭南国际旅游节民间艺术汇演金奖和广东省第三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金奖。1997年他编写的节目《杯花》获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间舞蹈集成·广东卷》编纂成果三等奖,编写的《杯花舞》于2007年编入《中华舞蹈志·广东卷》。他积极做好杯花舞的培训传承工作,举办多期培训班,亲自讲课,传授表演技巧,培训人数达数千人,包括在学校、社区以及各镇(街道)设点培训,培训骨干,扩大杯花舞表演队伍,并组织这些队伍参加梅州市、兴宁市的大型文艺表演。
      自1979年以来,他为挖掘、整理、加工、提高、推广、普及杯花舞做了大量工作,推动兴宁市杯花舞活动的广泛开展,为兴宁被评为中国杯花舞艺术之乡、杯花舞被列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骄人的成绩。于2012年公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