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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在线】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310  作者: 创文办    发布时间:2018-10-26  

 

广大市民朋友:

 

  兴宁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市民素养、人居品位、发展水平和城市形象的集中体现。2017年底,我们喜获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今年开始新一轮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这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参与。在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让我们携手,做好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您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是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成功的关键。热切希望每位市民朋友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创文,宣传创文,对各类测评活动做到主动支持、热情配合、积极肯定,充分展示和体现兴宁人的良好形象。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创建让生活更美好,让环境更美丽!人人都是文明使者,你文明,我文明,城市更闻名;你添彩,我添彩,城市更精彩!

 

  让我们携手,做好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见于细节,文明风尚从一言一行做起。我们要做到: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设有禁烟标识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文明在手上,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物,不高空抛物;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不乱停车,不踩踏草坪,主动让座、主动排队。文明在门前,不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做好“门前三包”,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

 

  让我们携手,做好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兴宁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文明兴宁需要我们共同创建。让我们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和谐友善的城市氛围;积极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和五一、七一、八一、十一、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客家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争做“身边好人”;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让我们一起在参与各类创建活动中,提高素质,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做文明人、创文明城,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兴宁更加文明;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兴宁增光添彩;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创建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和谐文明新兴宁!

兴宁市创文办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