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0 作者: 宣传部2 信息来源: 兴宁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2-03-22 |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受传统习俗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林区内祭祀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造成严重损害。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守护我们绿色家园,我们特向全市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生态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二、自觉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和市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规定要求,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三、积极发挥模范表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破除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积极向亲朋好友、家人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及时制止不文明、不规范的祭祀行为。发现违规用火请及时制止,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3359803、12119)。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争当文明祭祀的践行者、带头人,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美好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兴宁市林业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