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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期刊: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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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乡村振兴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


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

日期:2018-08-01 浏览数:1438

  本报讯 7月26日上午,我市召开乡村振兴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贯彻落实省委、梅州市委全会精神,以及梅州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乡村振兴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丘孝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市政协主席罗利娜,市委副书记何志平出席会议。
  余其豹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兴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成就。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切实增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政治自觉。牢牢把握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这“五个振兴”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的“主心骨”作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抢抓机遇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余其豹强调,要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兴宁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一是突出产业建设,做强富民兴村产业。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重视特色小镇建设,加快规划打造新陂叶塘客家围龙屋特色小镇、大坪红色文化旅游特色小镇、石马人文生态特色小镇和永和客天下·熙和湾花灯文化特色小镇等。要着力培育农业新业态,结合乡村实际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要鼓励支持人才“上山下乡”,推进“百企帮百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优化“新农人”创业环境;二是突出环境整治,全域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要围绕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村,因地制宜突出各自特色。同时要落实好“河长制”、加强森林防火保护、做好土壤污染治理等工作,维护我市良好的生态家园;三是突出乡风塑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村规民约修订完善。要不断完善乡村文化基础设施,重塑乡村社会规范,以创建省文明城市为契机,制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四是突出精准扶贫,确保贫困人口如期全面脱贫。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注重激发内生脱贫动力,严格监督考核,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挪用资金以及严重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余其豹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高度自觉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战略定力和领导能力,精心谋划、压实责任、健全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委副书记何志平总结了近年来我市“三农”工作,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乡村振兴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赖伟强就《兴宁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稿作说明。会议传达了省、梅州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梅州市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观看了全市乡村振兴专题片。大坪镇、龙田镇、新圩镇还就乡村振兴工作作大会发言。
  参加会议的还有部分市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办、市府办班子成员,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党政负责同志以及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负责同志,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农办股级以上干部等。 (赵玉龙 刘建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