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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六联合督导组到我市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时要求


采取有力措施 力争实现再突破

日期:2019-03-28 浏览数:1458

  本报讯 3月20日,省纪委监委与省公安厅第六联合督导组在组长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朱永强的带领下,到我市督导检查扫黑除恶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冯振,副市长、公安局长曾招强,梅州、兴宁两级纪委监委及两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会上,曾招强、冯振先后汇报了兴宁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和兴宁纪委监委工作情况。2018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线索摸排,对近年来的涉黑恶线索、案件进行疏理研判,坚持重点打击,与“飓风”、“梅安”等系列行动紧密结合,同步上案,合成作战,全力打深打透。公安、纪委监委坚持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专门制订下发《兴宁市公安局与兴宁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扎实推进问题线索移交和协同办案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督导组在听取汇报后认为我市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有措施、力度大,成效明显,但仍存在机制不健全、行业配合不够等问题。督导组要求市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要不断完善会商协调机制,加大协调力度,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点,把“打伞”和“打财”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力争在侦破有影响力的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上实现再突破,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兴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