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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期刊: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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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营造更加优美的人居环境

日期:2018-10-17 浏览数:1196

  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省园林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10月12日,我市召开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小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此次户外广告整治方案的讨论稿,初步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内容、组织机构、实施步骤及职责分工,指出了户外广告的存在问题,并进行了相关法律政策解读。
  市城综局负责人表示,户外广告是城市市容景观的特殊构成要素,是城市文化的有形体现,在城市形象建设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反映了城市的管理水平、文化内涵和品质。为打造城区整洁有序的户外广告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形象,自10月份开始,城综部门将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对城区擅自设置或设置不规范、陈旧破损及其他影响市容市貌、影响消防安全设施使用,影响逃生、灭火救援和消防登高扑救的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强制拆除。
  何小娟强调,做好城市户外广告整治既是城市管理要求,更是政治要求、文化要求,希望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以“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强化责任落实,有效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制作精良的户外广告管理新格局,达到提升城市形象和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为广大群众营造更加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兴宁“一城一廊一带”打造和梅州副中心城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广电台)